第39章

? 她居然如此胆大,将柳长歌单独放在马车上,不管不顾?

奔腾的骏马忽然仰天嘶叫,噗嗤!马首,马身,四肢,在三道强光的惊掠下惨烈分离,血溅当场。

而原本骑在马上的女子,却一副冷面修罗般地盯着自己的刀。她的刀在滴血,马的血。她居然把自己的马,分尸了。

因为她需要这样,她需要一种残忍的激情,来焚烧自己的冲动。

是不是很可笑啊?她自己也觉得可笑。可笑的事情,应该还在后头呢吧。

百里晴迁早就在她对面了,在宁雨诗的对面,风华而立,却坠在腥风血雨里。“满身的戾气,你封印居然解了。”

宁雨诗并不奇怪,知道她身上有封印的人不多。除了父亲与济世堂几个长老外,这百里晴迁是第一个知道的。

百里晴迁如何看出来的?宁雨诗很诧异,不过,她的诧异并不能很好的掩盖她的杀气。她今天是杀柳长歌的,百里晴迁若要阻拦,就别怪她手下无情!

百里晴迁不知道宁雨诗的心思,就算知道也会惊叹她的狂妄。你的狂妄到底来自哪里?是这把嗜血刀?“这刀是把好刀,也是把邪刀。你的戾气与它息息相关,若你执意如此,你一定会后悔。”

“我只知道,若我今天不杀了柳长歌,我才会后悔。”宁雨诗的神情变得阴冷无比。手中的嗜血刀气忽然与天地连成一片。

周遭草木,均被一股强势的龙卷风吹断四散。

百里晴迁感受到了一点疼痛,来自于她细嫩的脸颊。她望着龙卷风里的宁雨诗,宁雨诗的嗜血刀已经变了颜色,岑白的刀光化作诡异的青光。

漫山遍野的青色,仿佛是灵魂的超脱。

她从这青光之中,看到了一双眼睛。一双非常清澈的眼睛,祥和的眉。

宁雨诗闭上眼,她知道她看到的是什么。她的嗜血刀,她却不能随心所欲的驾驭。只在戾气沸腾时,刀气才可与天地连成一片。

百里晴迁身在龙卷风之中,袖袍飞舞,衣色泛黄,是沾染了尘土的缘故。置身淤泥中,又如何能做到污而不染。

睁眼便看到百里晴迁在笑,也许这一刻你会淡然的笑。但下一刻,你的笑容,将会随着你流逝的生命,黯然失色。

嗜血刀并没有如愿以偿的砍掉百里晴迁的头。龙卷风消散的那一刻,宁雨诗的刀已经朝百里晴迁劈下去。

按理说她内功的确很高,但在嗜血刀的邪气中,是断断不能逃脱的。

可宁雨诗非常震惊,当她手起刀落时,百里晴迁居然不见了。

百里晴迁并没有力气逃走,她真的是陷入了龙卷风的漩涡中,不能自拔。

只是,在嗜血刀接近她那一刻,她迈出了一步。这一步太艰难了,仿佛顶着风霜雪雨走出的一步。

宁雨诗保持劈刀姿势,百里晴迁则立在她身后。手中这枚银针长而尖锐,针尖上的血迹,却如平淡之水,轻柔滑落。

百里晴迁看着手中寸芒,平静地说:“以血止血,以气止气。戾气并非戾气,而是你身上,有南疆的蛊。”

南疆的蛊!的确。

将手伸到中原的人,并非只有旷远,弗瑾月也有此一招。

宁雨诗乃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女儿身,所以弗瑾月才会选中她,做修罗蛊的宿主。

还有另一个秘密,十几年前纵横武林的刀魔,是南疆人。

如此一来,弗瑾月在江湖中,也等于是安插了一步暗棋。必要时,利用刀魔的嗜血刀与修罗蛊混合而成的戾气,血染江湖,改变武林格局。

这个时机已经到了,宁雨诗心中的恨意被修罗蛊激发,反受其制。她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灭济世堂。父亲死的时候,她是流过泪的,心也痛过。可是她别无选择,她想让自己清醒,奈何,这修罗蛊已经啃食了她的思维,她的命运,无法掌控在自己的手里。

看着胸口上这朵花,瑰丽的花,绽放的如此妖艳。一寸一寸的染红衣襟……

宁雨诗终于感到累了,她闭上了眼。却不甘心:“百里晴迁,你真是我的克星!”

说出这句话,已经是用尽了力气。这把嗜血刀,终于敛去了锋芒。在雨水的冲刷下,恍如初始般洁净。

百里晴迁忽然转身一步,嗜血刀已归入手中。而宁雨诗,却孤单地躺在血泊里,死不瞑目。

她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长歌,这把嗜血刀邪气太盛,执在手中,感觉半条手臂都在发麻。等到了修罗山,她会将这把邪刀葬入深渊。没了人的气息滋养,这刀也就不会自行散发戾气。

一路飞驰,却见马车停在道路旁。嗜血刀直冲而下,悬挂于马侧。她笑着翻进车内,见长歌无恙,便说:“方才处理一事,耽搁了行程。”

外面下起了雨,衣衫也被淋湿了,她却不甚在意。长歌却连忙取出干净衣物,“赶紧换上,万一着凉了怎么办?”

百里晴迁捧着素灰衣袍,把玩一根古朴发簪,淡笑道:“天有不测风云,你却早有准备啊。”

难怪长歌没有换公子装,原来她是这个打算啊!这路途遥远,少说也要走个十天半个月。她们两个女子出门在外,当然要细心的“打扮”一下,防止麻烦。

马车平稳行驶,只是驾车人换了。

柳长歌纤柔姿态驾起车来却别有一番韵味,车帘被风吹起,她赶紧拽住。那香艳的一幕还在她脑海中徘徊,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……

只是黑马身侧那把刀,怎么如此眼熟?

柳长歌看着这把刀,近在咫尺。“别碰!”一声呵斥惊醒了她。

原来长歌的手,竟已不知不觉地伸了过去。眼看就要碰到嗜血刀,幸好晴迁急忙呵斥。否则,后果不堪设想。

百里晴迁一把拉住长歌的手,轻声警告:“这把刀邪气太盛,你不能随意乱碰。”

柳长歌想起来了,这把刀是宁雨诗的刀!“你方才……”

“方才,我只不过是和一个不相干的人,玩了一场你争我夺的游戏。游戏结束了,她输了。”百里晴迁怅然一叹,坐在长歌身边,依旧牵着她的手。

雨早就停了,也许它只是想冲刷嗜血刀上的血和戾气吧。

柳长歌看着晴迁这身打扮,素风卓然,颇具诗书气质的儒雅。乌发简单而松散地束于头顶,部分垂落肩头,荡在风中。素眉,素颜,宛如诗画中的翩翩公子。

只是这公子的笑容太淡了,就像画中描绘的一般。也像是柔风,吹在水面上。唇角的笑痕,就是清水上的波痕。

长歌看的脸红心跳,晴迁这般素雅,却也能将她的魂魄勾走。这世间,恐怕再也没有比晴迁,更让她心动的人了。

傻丫头啊,又犯花痴了!百里晴迁手臂一揽,已将长歌搂在怀里。另一只手夺过缰绳,温和一笑:“还是我来吧,你在我怀里就好。”

没了竹简的弗元清,整日坐在殿中发呆。他身下的九龙宝座,是帝王的象征。京都已然平静,也是时候操办一下他的登基大典了。

中原的疆土太辽阔了,中原的百姓也比南疆的子民多上数万倍。他猜想,他的登基典礼,应该会很有看头。至于柳融枫的下落,他派出很多精锐去找,半个月了,一点眉目也没有。

不过,一个小奶娃也兴不起多大风浪。目前为止,只有一个人,阻挡了他的巅峰之路。他们的承诺已是当初,如今柳氏已成过去,昔日的呈王爷,在天下人心中,亦是早死之人。

柳呈因此怒视弗元清:“难不成,你还要登基为王?你别忘了,这天下,还是中原人的天下。”

“你错了,现在的天下是本王的天下!”弗元清掌下抚摸的,是椅臂上的黄金苍龙。

他们南疆的吉祥兽是鹰,而他却愈发觉得,龙比鹰更好看。同样凌驾九天,龙的气势却比鹰,更雄伟。

他要这天下,也要一个女人。

柳呈,不会成为他的绊脚石。可他好像忽略了什么,柳呈也是会武功的人,且武功不亚于他。

只是不亚于,而不是远胜!

当柳呈怒发冲冠徒手刺杀之际,弗元清早已离开座位。

砰!

九龙宝座轰然爆裂,烟尘缥缈之中,弗元清掐着柳呈的脖子,冷冷一笑:“你毁了本王的宝座,觊觎本王的帝位,其心可诛。柳氏已然覆灭,你这个余孽,也没必要茍延残喘在这世上。不如今日,本王送你一程。”

弗元清居然下此狠手,明显真的动了杀机。

柳呈即便是武功深厚,对于弗元清这毒掌,也是束手无策。为自保,他只得说出十年前他们结盟之事。

那卷竹简上的佛经,竟是柳呈亲自为其所寻。佛经后的寓意,也只有柳呈才知。

弗元清至今为止,都没有参透那佛经到底有何稀奇之处。为何当初百里墨看了会发疯,而他看了,却什么感觉都没有。

弗元清松开柳呈:“经文的秘密到底是什么?”

柳呈发出诡异的笑声:“它是一个与你命运相连的东西。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