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12

chapter12

木樵县的禾呈牧场在整个a市都是出了名的肥水宝地,面积大,土质优渥,风水也好,曾是不少投资商看中的“香饽饽”。只可惜那位土地所有者油盐不进,多好的条件摆在面前也不为所动。据说是因为这牧场是程家祖传下来的,程氏企业没落之后,程家的资産也所剩无几,就这么一块地留给了程遇,如今搁着不动也算是睹物思人。

下了车,入目一片广袤平原,遥远的天际染成湛蓝色,天地之间峰峦起伏,连成一线。

从幽闭的小盒子里出来,迎接这幅气势浩然的画卷,众人不由都吸了一口气,连空气中也浸润着最原始的草木清香。

李导眯着眼远眺,发自内心地感叹:“这地方没选错,值!”

原本按照gg商的要求,这支标榜“时尚青春潮流”的少女系gg是打算去纽约取景的,只是李导和制片人在看了gg主题后一致认为可以另辟蹊径,于是就有了这次“脱离俗尘,返璞归真”的净化心灵之旅。

先前看过照片就觉得值得一来,提早踩点的人也说很合适,这下亲自来看,李导欣慰地表示:“非此地莫属。”

团队里二十几人,本来围在一起都嫌堵的,如今落在这无垠土地上,却显得渺小如草芥。

一行人下了车,把装备搬出来搭一个棚,空出来的保姆车用作换衣间。幕后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,女主角也该去上妆了。

“moki——”艾琳把手一挥,半边身子从保姆车里探出来,远远地就冲着那道越来越近的高挑身影喊。

孟越站得笔直,脑中绷着一根弦,眉头微蹙,气息也不稳。

身后人插着兜倚在车旁,嘴角挂着戏谑的笑容,就那么一动不动地欣赏着她走远的背影。

“喵——喵——”

车窗半开,急躁的猫叫声传出来,还伴随着爪子抠挠皮质座椅的声音。

程遇转身走到后座窗边,探身一捞,把那小家夥架在自己小臂上,边走边说:“来福,走,去看戏。”

即使温度难得有了两位数,大清早还是很冷,尤其是刚刚在急速的飞车上吹过冷风的人。孟越进了保姆车,把门一关,挡住外面的风霜。

车里有些暗沉,饶是这样里面几个人也能感受到一股压迫感。开了灯,果不其然就看到孟越一脸“生人勿近”的冷然表情。

大家面面相觑,都不敢先开口,只得推搡着艾琳,把顺毛的重任交托给她。艾琳原本还想八卦一下孟越和程遇那辆车怎么突然开得飞快,但看见她明显八卦不得的脸色后就只能打消了念头。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让她这么气愤,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孟越都是个公私分明的艺人,很少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上。

*

candysister是一家主打年轻女孩市场的时尚潮流服饰品牌,在一众“85后”丶“90后”女性群体中颇受青睐。品牌商不仅在服饰方面下足了功夫,甚至还策划推出了同名时尚杂志《candysister》,内容除了展示自家産品,就是教女孩子穿着打扮,顺便分析一把当季流行趋势。杂志每月一刊,销量火爆,尤其在校园大受欢迎。

这次拍摄的春季新品以“清氧”为主题,要求表现出少女般清新怡人的明媚风格。根据制作脚本和投入成本,该gg不长,镜头主要记录打扮得充满春日气息的少女在原野嬉戏的场景,以草木枯朽的背景反衬万物复苏的勃勃生机。

为了更好的达到心中效果,李导之前特地找程遇商谈过,希望借他牧场里的牛羊马一用。

禾呈牧场有专门的饲养员和管理人员,领头人姓周,虽蓄着一把花白胡子,然精神气足,倒看不出多大年纪,只听程遇喊他“周伯”。

两人也是太久没聚过,一见面就来了个大拥抱。

程遇拍拍他肩,“周伯,辛苦你啦!”

周伯笑着打掉他的手,“行了你,还跟我客套……”

第一幕镜头是少女牵着马漫步在溪流边。周伯给选了一匹性情温顺的小马,头上鬃毛有一圈白色,看着就像戴了顶皇冠。

马是程遇牵过来的,他从小就在马场里玩,驭马的技术丝毫不输经验丰富的周伯。

牵着缰绳,程遇揉了揉马的脑袋,富有技巧地,像是在传递什么讯息。

他走到孟越面前,她换了身白色带枣红色的长裙,中世纪宫廷款,长袖微隆,肩膀裸。露着,白嫩的脖颈上戴了条黑色缎带项链,古铜色的金属吊坠垂在锁骨上,肌肤胜雪。上半身以枣红色灯芯绒为主,下身的长裙白色打底,笼一层细细的欧根纱,裙摆只到脚踝,复古皮鞋陷进厚实的草皮里。

这样的天气,这样的穿着实在过于单薄,她却没有半点怕冷的模样。

程遇扫了眼那片没有任何布料包裹的肌肤,只觉白得耀眼。为了不让皮肤因为寒冷而泛红,化妆师特地多扑了几层粉。

“拿着。”他把缰绳递过去。

她接过来,不置一词。

他介绍道:“它的名字是闪电,跑得最慢,脾气最好。”

“……”这名字真棒……

他笑了笑,哼一声,“别想了,这么不诚心的名字当然不是我取的。”

“……”是啊是啊,也不知道“来福”是谁想出来的。

她始终低着头,程遇垂眸就能看到她近在眼前的发顶,白生生的头皮,浅麻色的发丝,玫瑰香萦绕在他鼻尖,长而卷的睫毛像一把黑色小扇,两片薄薄的眼皮向下盖着,鼻梁高挺,是崛起的山峰。

“只是牵着走一圈,你可以?”语气是不确定,脸上却带着笑。

是刻意的撩拨。

孟越气还没消,人倒是比刚下车时冷静了不少。那会儿他们的车最先到达目的地,他故意一个急刹车,她狼狈不堪,解了安全带就要往外走,结果无论手上怎么使力也是徒劳——他锁了车门。

“开门。”

“急什么,等等他们。”

“你等,我下去。”

后来他干脆不说话了,两人无声地对峙,直到其他人也赶上来。

她最后重重地摔了车门,泄愤。

孟越冷冷地睨了他一眼,握着缰绳就走,却没走动。

程遇拽着绳子,力气自然比她大得多。

“脾气还真不小。”

“松开。”她平静地看着他带笑的双眼。

这回倒是听话地松开了。

她牵着马走,没走几步身后又传来一声,“好好跟闪电学学。”

“……”

呵呵。

她的背影清丽高瘦,长发被编了小辫子,拨开在肩上,露出光洁的半截背部。

程遇退到一边和周伯聊天,摄制组的一群人围在溪边,离他们远。导演,灯光师,道具师,摄影师,化妆师,场记……十多人绕着她打转,把她当小公举似的众星捧月。

程遇看了会儿,拿出手机来。

“在绥城还守着那家照相馆呐?”

“啊。”

“打算什么时候定下来?”

“这不一直定着呢嘛,哪儿都没去。”他滑开手机,打开浏览器。

“少给我装,你知道我的意思,你这年纪也差不多该收心了。”

周伯的视线也跟着他手指移动,沉默了几秒。远处不时传来李导的指挥声,中气十足,在空旷的草场也听得一清二楚。

“看上那个小姑娘了?”

搜索结果出来,程遇终于得空看了眼周伯,“王婶说的?她搞错了。”

“欸,”周伯制止他,“这次真不怪你王婶,你以为我眼睛长着干嘛的?好看?你那车‘嗖’一下开过来的时候我可是看到了啊!”他边说边伸出一根指头做动作。

“跟人小姑娘在车里待了好一会儿,干什么去了?”

“等后边儿的人。”

“非得在车里等?不憋得慌?”

“大冬天的,你让我把一小姑娘扔外边儿吹冷风?”程遇学他的口气。

周伯被噎了一下,顿了顿还是不依不饶,“一开始就别开那么快,非得逞英雄跟人比速度,这毛病还不改,你以为你还是从前那个毛头小夥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程遇不说话了,低头专心看手机。

百科名片——孟越。

“16岁出道的天才创作型女歌手,出道第三年荣获‘fnt国际音乐榜’总榜冠军……担任中英媒体形象大使,‘90后’代表性女艺人……”

“四岁时母亲去世,从伦敦回到中国……”

“左后肩有一道纹身——amour ne perit jamais。据悉这是孟越为了纪念母亲而纹下的话……”

amour ne perit jamais。

爱是永不止息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