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4章 司马缸,砸缸?
第234章司马缸,砸缸
“应天府解元宋煊”
“不错。”
张方平连忙拉住梅尧臣,随即给他介绍了一二应天书院的待遇。
旁人不清楚,但是张方平却是清楚,这钱实则全都是宋煊的铺子出的。
随着张方平的诉说,若是你梅尧臣自己个有能力考入应天书院,其实大部分因为钱财问题而被迫中止科举这条路,都可以解决。
梅尧臣听完后,说不心动是假的。
但是心中又极为迟疑,这种天大的好事,能落在自己头上吗
况且离开他叔父这里,孤身一人前往应天书院,若是再再次落榜。
梅尧臣当真是有些支撑不住这种精神压力的。
他只是先行告退后,说要想想再做定论。
包拯瞧着张方平如此模样:“怎么了”
“我只是见到如同我一样家贫的学子,没有遇到十二哥而感到十分惋惜,若是没有十二哥的帮助,我可能也不会如此顺利的通过发解试。”
张方平自己个便是如此遭遇的。
包拯对于张方平如此心情也理解。
毕竟不少人都同他是一样的遭遇。
张方平看见他人就想起了从前的自己个!
“这太室书院也是卧虎藏龙。”
包拯双手背后:
“那刘几、富弼、王安仁都有实力,还有另外游学的一个叫文彦博、高若讷二人也有实力。”
“更不用说那洛阳留守司通判司马池的儿子司马光年仅七岁就是神童,诸如十二哥一样懂得幼年砸瓮救人。”
“还有方才那个离去的梅尧臣。”
张方平也连连颔首。
王安仁据说也是自幼聪慧,如今也不过十五岁。
刘几他爹是河南府知府刘晔(治洛阳)。
这些人好多都是跟着他们的父亲在本地为官,就近在书院就读的。
“若是不出来游学一二,我还真是要膨胀起来了。”
张方平自顾自的打趣道。
“哈哈哈。”
包拯却是觉得张方平拥有如此天赋,还一点都不自傲,不得不承认他是块料子。
“也不知道十二哥什么时候到”
张方平虽然有过目不忘的天赋,但是在辩论这块上实在是不是刘几等人的对手。
他们自幼跟在当官的老爹身边,言传身教之下,自己也不是那种愚笨之人。
成长起来,自是比旁人快的很!
“估摸快了。”
包拯虽然也是出身官宦之家,但依旧没有解锁喷人的技能,他跟在宋煊身边,倒是学了几手,但应用起来并不是熟练。
故而在与太室书院学子讨论以及外地游学学子讨论当中,并没有占到便宜。
所以几个人都盼望着宋煊能够早日来到洛阳。
如此一来,他们作为应天书院的牌面,才不会跌。
毕竟从哪里出发,宋煊这个解元,那也是书院的头牌!
众人想要辩倒的目标,那也是应天府解元宋煊。
宋煊手里捏着吃的,尝一尝直接扔给总是觉得肚子饿的王保。
反正他就是尝尝鲜,一会留着肚子晚上大吃一顿,然后再去太室书院报道。
王保只觉得太幸福了。
而且也越发确信跟着宋煊,今后定然不会饿着肚子,又有前途。
反正王拱寿以及鱼周询二人全都被宋煊的豪气所震慑。
自从进了洛阳城,他们想钱都没机会。
王珪早就习以为常了。
钱是男人胆。
此番出门带了不少金叶子,毕竟带着铜钱多不方便呐。
至少他们这个五大三粗的团伙,至今还没有遇到什么伸手的小偷。
哪个想要惹事的,都得掂量掂量自己个。
“洛阳美食,当真是名不虚传。”
宋煊拍了拍手上的渣子:
“回头吃完饭一同去书院,咱们该省省,该。”
“都听十二哥的。”
“前头有人卖一头病马。”
听到这话,宋煊连忙过去瞧一瞧。
毕竟他在应天府当真是没有遇到有卖马的。
这里更加接近西北,有马卖也实数正常。
宋煊等人挤进人群。
这匹马毛色纯正漂亮,高大有力,而且如此多的人围观,当真是一点都不惊,由此可见性情温顺。
谁买病马啊
所以许多人都在这里看热闹,瞧瞧哪个冤大头会买回去。
毕竟大家买马都是要实用的,没有人愿意买一匹病马。
到时候一旦发病,就容易亏的血本无归。
司马旦也没有着急,因为他觉得根本就卖不出去。
今天已经在这里卖了好几个时辰了。
总是有人问价,但是一听到是病马,就算是有想法也直接拒绝了。
司马家目前是养不起这只病马的,不仅要供应一家人读书,还要贴补族人。
所以有些捉襟见肘。
但是司马光又不舍得把马杀了,希望能便宜卖了,找一家养马并不那么拮据的家里。
如此也算是有个好归宿。
毕竟这匹马若是没有病,品相当真是极好的!
“秉直,你可会相马”
听了宋煊的话,王珪连忙摇头:
“我只骑过驴子,东京的牲畜都贵的很,马匹也不常见。”
就算是一些武将之家,也不会养太多的马匹。
文臣上班除了称驴车牛车,要么就是溜达,坐轿子。
马车是很少见的。
在宋朝,官员的福利待遇堪称优厚。
即便如此,购买一匹马也需要攒几个月的钱,更别提普通民众了,他们可能穷尽一生都难以拥有这样一匹马。
天子驾六,那六匹纯色的战马能够凑出来,但是赵祯几乎没有乘坐过。
更不用买马之后还要精心喂养,不是谁都能养得起马匹的。
养一匹马足可以养二十五个人。
宋煊围着看了一圈:
“可惜我也不会相马,但是这匹马确实很漂亮,比家里那头驴子要漂亮。”
“作价几何”
司马旦颇为正直的道:“八十贯。”
“什么”
宋煊一时间有些惊诧。
不是因为八十贯便宜,而是一般马匹要价都在一百六十贯往上,而且也无法轻易买到。
大宋缺马,可不是白说的。
站在马匹旁的幼童司马光仰着头看着宋煊:
“好叫客官知晓,此马虽好,但是一旦到了夏天便会犯肺病,所以才比市价便宜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宋煊也不是兽医,不懂这么手艺,他连连点头,忍不住上手摸了摸。
这么多年来,他还真没有摸过马匹,民间稀缺程度很大。
“真是一匹好马啊!”
宋煊忍不住感慨道。
“十二哥儿,这是一匹病马,就算买回去,也没法驰骋。”
“无所谓,反正练习骑术,总比骑驴强上许多。”
宋煊觉得能买到一匹马也挺好的,要不是病马,他还真不一定有机会能够买到呢。
听到这话,王珪也是心动了。
到了夏天犯病,那是否夏天就不去骑乘,其余三个季节也可以练习骑术。
作为想要参加禁军的人,会骑马这个本事,就足以甩开大部分人一条街。
将来往上晋升也是极好的。
司马光瞧着宋煊如此模样,倒是出声问了一嘴:
“这位客官可是应天书院宋煊宋十二”
“嗯”
宋煊仔细打量这个还梳着总角发型的。
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,形如两个牛角,像是小牛犊一样可爱,寓意就是保护孩子不受鬼怪的伤害。
他小时候也是这般发型。
“你是何人”
“家父司马池,任洛阳留守司通判,我是司马旦,这是我二弟司马光。”
“司马缸,砸缸”
宋煊脱口而出:
“不对,是司马光砸光。”
司马旦大惊失色。
弟弟做的这件事只是在京洛传扬,未曾远在南京的人也知晓了。
司马旦倒是理解宋煊嘴瓢了,他二弟的名字与缸组合起来,外乡人读起来确实是有些口音的。
“司马光砸缸,正是吾弟。”
听了确切的回答后,宋煊也是有些惊讶。
他着实没有料到,这趟出门游学还能遇到年纪尚有的司马光。
瞧瞧人家七八岁,就已经名扬一时了。
六岁时,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;
七岁时,司马光不仅能背诵《左氏春秋》,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,为家人陈说其大意。
他好学不倦,“手不释书”,达到了“不知饮渴寒暑”的地步。
宋煊再看看自己八岁的时候干这事,什么名头也没有扬出去。
还得是家里当官才行啊!
当然了神童的世界,许多人都无法理解。
王珪眉头一挑,他怎么没有听到这个言论
对了。
十二哥射术极佳,定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。
这个消息被他给听到了。
在这方面,王珪自愧不如。
因为他的箭术即使练习了很久,也追不上宋煊。
这大抵就是跟张方平过目不忘的天赋似的,旁人拍马也赶不上。
司马光倒是极为谦虚,甚至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。
“司马光,你如何知道我的”
听了宋煊的询问,司马光抬起头来乖巧的道:
“还是我随父亲去参加宴会,钱留守说的呢。”
“晏相公夸赞宋十二长得面若冠玉,身材高大,又腹有才华,一般人都没有他那种气质。”
“钱留守特别想要瞧瞧宋十二,这才能决断晏相公是否在吹牛。”
“我方才听他唤你十二哥,又是一副学子服,再加上外地口音,恰巧来此游学,我猜便是你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
宋煊一把抄起司马光抱在怀里:
“司马光神童之名,又细心如发,当真是名不虚传,将来定成大器。”
司马光十分腼腆,但是也没有拒绝宋煊抱抱他。
司马旦也打量了一下宋煊,却是晏相公的形容没有骗人。
因为弟弟十分乖巧聪慧,司马池是非常愿意带着这个宝贝儿子出去见世面的。
都是当爹的想要炫耀自己的神童儿子,这种实属正常。
相比于“伤仲永”,司马光完全不用担心这种事。
因为他不光自己知道上进,他爹也会给他制造那种环境。
不至于方仲永他爹似的,只想要拿儿子换些钱财,不去给他培养读书环境。
“这匹马我要了。”
宋煊当即开口说了一声:
“咱们去哪里交割”
“不如先去我家吧,家里还有马鞍,一并赠与十二哥儿。”
“行。”
宋煊倒是觉得没什么问题,反正双方交割之后,还需要去官府盖个章之类的。
毕竟这匹马的价格也不便宜,属于大宗买卖。
于是司马旦牵着自己弟弟的手奔着家去。
宋煊没等牵马,立即有王珪代劳。
他脸上止不住的喜色,这下子终于有机会练习马术了。
将来进了禁军,定然能够大展身手。
王保也对于宋煊如此豪气的行为,还是有些接受不了。
毕竟他以前便是穷苦惯了。
不仅王保如此,鱼周询与王拱寿二人也是瞠目结舌。
“对了,本地可有教授骑马的师傅,也好教教我等。”
宋煊对着一旁的司马旦道:
“否则没有师傅教授,那双腿都要被磨烂了不说,还会出现意外。”
司马旦还没有想到,便听着底下的司马光拍着自己的胸脯道:
“十二哥远道而来,这种事包在我的身上,定然会给十二哥寻一个骑术好的师傅来。”
“好。”
宋煊不得不承认,聪明孩子有些时候是真的招人喜欢。
司马旦倒是不善言辞,只是在前头默默领路。
说实在的,他对于能够卖出去这批病马,当真是一丁点准备都没有。
本来他想着卖马就不说有病,便宜些兴许就能出手。
但是弟弟司马光不同意。
自从他六岁时撒谎被他爹揍了一顿后,司马光便发誓这辈子都不在撒谎。
尤其是在做买卖这种事上,更是要诚信起来。
司马旦当真是没想到依照司马光如此诚实的主意,偏偏把马卖出去了。
他回头瞥了一眼兴高采烈的宋煊,对于他也只是听弟弟说过一些见闻。
如今一瞧,发现他当真是不把钱当钱。
八十贯,买一匹病马,放在哪里都没有这样败家子的。
司马旦轻轻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嘴,哪有说人家买主是败家子的。
司马光不明白哥哥突然的举动。
难道是于心不忍
待到回到了司马池的家中后院。
司马旦特意邀请他们几个先进屋子里喝茶,先让那匹马歇一歇,吃点料子喝点水。
宋煊等人进了司马池租住的房子。
大宋许多官员去外地为官除了主官外,都是要租房子居住的。
“十二哥儿,那匹马是病马,你当真是要买走吗”
司马旦终究是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对啊。”
宋煊手里扇着扇子笑道:
“我在南京都没有遇到过卖马的,这次来西京刚想要逛逛,就遇到了,必须拿下。”
“就算这匹马有病也无所谓,我又不经常骑乘它,只想着要学会骑马就行。”
司马旦这才放下心来,然后说了句失陪,他去书房写契约。
反正弟弟司马光聪慧乖巧,应对这种客人的事,比他还要纯熟。
自从弟弟展现出神童的特征后,父亲可是没少带他出去参加宴会。
今日这种便是小场面。
司马光则是打量着这五个人,其实三个明显是读书人,另外两个像是武夫。
他们全都听命于宋煊,而且姿态摆的很是明显。
司马光见到李佑身后的武夫,也是一样的态度。
只不过李佑身边的人更懂得尊卑,丝毫不敢逾矩。
反倒是宋煊身边的两个人,一个极为自然,另外那个大个子不是南京口音,兴许是在路上新收的。
就如同关云长千里走单骑,过五关斩六将时,周仓来投奔似的。
司马光这样想的,便又看向宋煊。
他早就从钱惟演嘴里听了宋煊的许多事,而且诗词他也全都背下来了。
无论如何,都能体现宋煊是一个极其有才华之人。
但是司马光发现,如此有才华之人,竟然也“好武”。
这便让他大感意外。
司马光先是恭敬的行了个礼,然后才询问:
“十二哥学习骑术作甚”
“就是一直想要学骑马,但现实总是骑驴,如今总算是抓住机会了。”
宋煊挥舞着扇子笑道:“自是要试一试。”
司马光能明白宋煊并没有说实话。
兴许是觉得自己是个幼童,许多事都不想告诉自己。
司马光也明白,无论是他爹还是其余人,虽然总是说他是神童,但是一旦遇到事了,便不会轻易与他说。
只是叫他好好读书,争取将来长大了,再来帮爹爹分忧之类的。
宋煊看着司马光的小光头,除了两个扎成牛角的模样,其余地方全都剃发了,如此一来夏天更是凉爽不少。
随着宋辽之间的和平相处,宋辽两国相互模仿,诸如辽国人穿汉服,北宋人穿契丹衣服作为新鲜。
儿童之间的发型也有影响。
这种事直到宋仁宗末期才下令,禁止这样做,民间才稍有改观。
“十二哥,还没有去太室书院呢吧”
司马光主动开启话题。
“不错,我打算今天与我几个好友先在外面大吃一顿,稍晚再前往太室书院借宿。”
司马光点点头。
无论如何这匹病马能够卖出去,司马家也是占了不小的便宜。
他连忙开口道:
“若是十二哥等不嫌弃,今天先在我家吃饭,以表地主之谊,我爹对于十二哥儿十分向往,想要与十二哥儿认识一二。”
“未曾想竟然能够在十二哥一进洛阳城便遇到了,也算是缘分,不知十二哥意下如何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