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

? 他孤独地望着月色,仿佛已经忘记,自己来这里的目的。他来这里是做什么的?这里是皇宫的珍奇玉宝阁。哦对,他好像是来找东西的。找什么?

月光照耀着他的脸庞,须眉浅淡,薄唇嫣然。他曾想,如果这张面貌可以吸引她,那么他一定会善加利用。可他在她眼里,始终是最平凡的人。

月光不见了,被乌云遮住。一道绿光划过眼底,他想起来了。他来这里,是要找一样东西。就是控制兵俑的机关。

皇帝死之前一度昏睡,他并没有机会询问机关在哪里。现在皇帝走了,他猜想机关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,就是这珍奇玉宝阁。

走进珍奇玉宝阁,一片金碧辉煌的色彩。无比幻耀的颜色将他眼中的惊艳,一丝不漏地影射出来。他惊叹斐然,早先听闻过苏州巨富杨成风有一座财宝山庄。而今与这珍奇玉宝阁相比,当真是俗不可耐。

他手上这件金玉玛瑙的象形雕塑,刻画的是惟妙惟肖,上面镶刻着最名贵的南海珍珠,他左前方的巨大珊瑚,足有十丈高度。简直令人叹为观止!

不过这些东西在他眼中,都是俗物。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,都俗!

魏明朗一生追求的,就是公主的青睐。然而,他现在已是有妇之夫。妻子又那么温柔体贴,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。只是,他最近觉得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,都跟以前不同了。

他对长歌的执着,有时候会淡忘。或许有了家室的原因吧,他不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。只想找到控制兵俑的机关。

魏明朗将玉宝阁里外外上上下下全部搜寻个遍,每个角落也都摸索个遍,就是没有找到机关。听大哥说,是燕绍将机关从断魂岛上带回来。而且他也拷问过燕绍,燕绍的回答是,不知道。

很好。他见过倔脾气的,就是没见过这么有骨气的倔脾气。这回他要让燕绍,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!

走出珍奇玉宝阁,魏明朗却忽然停驻脚步。好像,有什么东西忽略了。

他恍然一叹,回过头,静静地盯着那盏古朴的油灯。仿佛有一层幻彩的流光透过灯芯扩散开来。不但将这周围的漆黑照亮,也将他眸中的疑惑驱散了。

原来如此。

听闻这苍山一年会下三次雪。她特地来观雪。

也许她观的是雪,是那纯白无暇的色彩。是一点一滴的冰凉,也是这世上最清澈的温度。

说来也巧,她刚到这里,这里就下雪了。

雪花是冰凉彻骨的,优柔而典雅地飘落在肩头。她并没有拂去,而是任凭雪花融化在她的身体里。心静不过如此。

雪的清凉将她以往的一些执念冲淡,她变得爱笑了。她是凤舞子,画仙。她还是个妻子,还是个母亲。

倚峰观雪,内心纵有千般执着,也该在此时放下了。

因为这场雪,是她特意等来的。

她静静地坐在山峰上,微笑地望着对面的苍山。那山巅一处幽绿所在,慢慢地长出一株根茎。

雪花滋养着它的成长,在肉眼可见的速度中,它迅速的绽开了花瓣。那是一朵,很苍白的莲花。

无论是初夏,还是深冬。这苍山的季节都与中原无关。它是雪的世界里的一种优雅的存在,也是黄昏里,最格外萧瑟的风景。

她来此的目的是观雪,另一个目的,就是来采摘十年一开的苍山苍莲。

苍莲因清雪而滋养,绽放时,吸天山地间的灵气。具有化毒功效。

凤舞子非常清楚这一点,于是不惜长途跋涉赶至苍山。在这最后一刻,目睹苍莲一现的风采。

清风游走,将她缥缈的身姿带到苍山之巅。她轻而易举地摘下苍莲,却听一阵齐刷刷的响声。她周围居然出现一批人。

或许不能称之为人,他们身上没有半点人的气息。有的,只是面无表情的冰冷,他们闭着眼,没有呼吸。他们来这里,靠的,只是一种感觉。

凤舞子十分惊讶,难怪她有一种被跟踪的感觉。这一路上她也探查过,最终也没个结果。当然没有结果,因为弗元清养的药俑,根本无息。若非这些药俑自己露面,她怕是怎么也查不到的。

来到苍山才解惑,难怪闻不到药俑身上的药味,原来是这冰雪,掩盖了他们的气息。

凤舞子觉得自己太失策了,被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跟踪到了苍山。说出去她不要混了!

当然,在武林之中,她还是要混的。她不但要混,还要混的“好一点”!

凤舞子小心翼翼地将苍莲揣进怀里,这可是救夫君的宝贝,万不可疏忽。

许是凤舞子这个动作太珍视了吧,这批药俑竟有所动。

他们并没有睁开眼,因为他们一旦睁开眼,那便是风云之变,必要留下血红来点缀他们的功勋。

很显然,这是弗元清的意思。

不过凤舞子,并不领情。在药俑集体飞来之际,凤舞子轻轻一跺脚,婀娜身姿冲入云霄。会飞的不只是她,那批药俑也飞入云中,各个面如修罗。

若他们睁开眼,不晓得会是什么场面!

凤舞子不想验证这一点,她抡起笔墨,在空中画了一张天罗地网。

赐名,天罗地网大阵。

药俑毕竟是死人,没有思维怎能与活人抗衡?

凤舞子利用这一点,在阵眼处画上夺魂锁。而后堕入云中,消失不见。

药俑被天罗地网大阵束缚,最终无策,纷纷掉入万丈深渊。

远在南疆的操控者弗元清,忽然口吐鲜血,气息不稳。

他双目骇然,气的颤抖:“凤儿,你太令我失望了!”

“冕下!”凤儿惶恐地跪在他面前,心疼地用手帕为他擦拭唇边的血迹。

他看不到凤儿失落的眼神,因为他根本不关心这些。凤舞子,你究竟要伤我伤到什么时候!我留下百里墨,只为了挽回你。而你,你却毁我的心血!

“冕下,您要保重身体啊!”凤儿殚精竭虑,就怕弗元清气个好歹。他是他的天啊!他不能容忍他的天塌下来!

弗元清气息稍稳,握住凤儿的手,温和地安抚他:“不要紧。本王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气死。传令下去,整顿兵力,本王要在最短的时间内,集结大军。这次中原派兵五十万就想攻克我修罗山,本王要他们一败涂地!”

不但要他们一败涂地,还要他们覆水难收!

皇陵的生活是枯燥的,但有晴迁的陪伴,她却觉得幸福。

今天她们的任务,是盖竹屋。

皇陵四周多数都是翠竹环绕,长歌提议,盖一座简易的竹屋。

晴迁附议,她除了附议,别无他法呀。

会画画的人,就是有这个好处。

长歌拎着酒囊,翘首指挥,“那个那个,在往右边一点点……”

百里晴迁将竹根插入土地,用缰绳捆绑结实,拍了拍手,对长歌无奈地笑道:“小祖宗,你满意了吗?”

柳长歌走上前来,抿笑欣赏。花了三天时间盖了这么个简易优雅的小屋。充满爱的家……多亏了晴迁啊!她连忙将酒囊递过去,挽住晴迁胳膊,“辛苦你了,宝贝儿。”

百里晴迁浑身一酥,讪讪一笑:“可别这么叫我,我不太适应。来吧,进去瞧瞧。”

说简约,它还真够简约的。屋内只有一席床,一个占地三分之一的书架,外加一张四方窄桌。整体来看,用四字足以形容,别具一格。

柳长歌望着空空如也的书架,“不如弄些书籍来摆上去,也好看些。”

百里晴迁坐在桌前饮酒,闻之挑眉:“你还真打算在这里住上三年啊?”

“自然。”柳长歌跪坐她身边,正色地说:“我要为父皇守灵,并非说着玩的。其他公主怎样我不管,但我,一定要守。”

百里晴迁早知长歌注重亲情,她若决定,便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。但皇帝之死,疑虑未清。她会找个恰当的机会,与长歌谈一谈。

白鸽飞入晴迁的怀里,歪头瞧了眼长歌,见长歌也淡笑地望着它,它眨眼低头,没有撒娇。

百里晴迁笑了笑,看着纸条上的内容。凝眸叹道:“果不其然。”

长歌瞟了眼内容,冷笑道:“如果败了,他就是中原的罪人!”

“万一胜了呢?”晴迁笑问。

长歌更加担忧,目光悠远:“若他胜了,将是柳氏的灾难。”

“胜败都对中原没有好处。可见战争,不是什么好事。”百里晴迁眯着眼,闻着竹的清香。撩发起身,走出竹屋。

柳长歌看着她的背影,她静静地站在门口。姿态高雅,气质脱俗。

脱俗,如果在这了无人烟的地方生活久了,也许真能做到脱俗。

可是,她只是个守灵人。

百里晴迁偏头说:“别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了,出来吧,我们去散步。”

散步斜阳中。她不知道,她还有多少个斜阳可以看。

能在这里安逸的生活,远离世俗纷争,逍遥山水间。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

但她们都有自己的牵挂,当她们了却牵挂时,是否可以真正的感悟人生的真谛呢。归根究底,无外乎执念。?